七一

贷人五𥐿米,(「𥐿米」,伯三七一六卷作「斗」。

)送还一硕粟。

(「硕」,伯三五五八、伯四○九四卷作「石」。

)算时应有余,剩者充臼直。

其他不规则或其他形式

朝代信息

Tang):公元618年 公元907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