嵩山十志十首:草堂

草堂者,盖因自然之溪阜,前当墉洫;资人力之缔构,

及靡者居之,则妄为剪饰,失天理矣。

词曰:

山为宅兮草为堂,芝兰兮药房。

罗蘼芜兮拍薜荔,

其他不规则或其他形式

朝代信息

Tang):公元618年 公元907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