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阳郡太君挽歌二首 其二

当时丈人殁,虽少守孤儿。

以及成名誉,何尝厌藿藜。

暮年终飨福,阴骘不应欺。

莫使碧江上,独传陶母碑。

五言律诗八句,每句五字

朝代信息

Tang):公元618年 公元907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