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 其二

和氏得荆璞,眩走数百舍。

谓足奉至尊,过眼不售价。

有时置箧笥,光彩忽惊夜。

持归弄儿女,足以照里社。

五言律诗八句,每句五字

朝代信息

Tang):公元618年 公元907年

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 其二 — 曹彦约【唐】 — 古诗词大全